2)第二百二十一章 帮我个忙_重生之商业大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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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究,可以说是最佳借口。

  听到张思源这么说,刘建军问道:“没事吧?那小混混现在怎么样了?”

  “没事,我躲得快,扎的肉,没有碰到骨头跟血管。那小混混跑了,警察已经在找了,刘叔叔,我看红高粱最近的发展势头挺不错的呀。”张思源不想再谈这件事,把话题扯到了红高粱身上。

  刘建军闻言笑道:“还可以,又开了几家分店。只是思源,现在已经有人在学我们的模式在开店,对红高粱的客流已经有影响。”

  “没事,这不是很正常嘛。总不能我们吃肉,连骨头都不给人家吧。做好自己,只要比他们都做得好,他们对我们造不成什么威胁的。你这次找我,肯定是有其他事情吧?”

  “对,这两天有人联系我,想收购红高粱,我不知道该不该答应。”刘建军一副果然瞒不了你的表情。

  “出价很高吧?”

  刘建军一副见了鬼的表情:“你怎么知道?”

  “很简单的啊,出价低你不会考虑。出价高,你才会犹豫。对方是什么人,出价多少?”

  “两千万,完全收购红高粱。”

  刘建军动心了,毕竟这才几个月,当初只花了四百万的红高粱,现在能卖两千万。整整翻了五倍,在他眼里,红高粱的经营模式很简单,现在卖了,重新经营根本就花不了多少代价。

  看着刘建军的表情,张思源说道:“刘叔叔很想卖吧?”

  “是啊,我觉得完全可以卖掉然后重新做。红高粱的经营模式并不复杂,我有信心能做到现在这个样子。”刘建军自信的答道。

  张思源却是不同意:“刘叔叔,不能卖!”

  “为什么?”刘建军疑惑的看着张思源。

  “刘叔叔,你想想看,对方有这个资本收购你,为什么不直接自己开店。两千万的成本,说实话,完全可以做的比现在的红高粱还大。可是对方为什么要收购而不是自己做,原因在于品牌。红高粱在沪市已经有十来家分店了吧,每家店的地段都是最好的地段,不说已经是大品牌,但起码知名度已经有了。大部分人吃快餐的话,第一选择就是红高粱。”

  张思源顿了顿接着说道:“对方收购红高粱,无非是不想浪费时间再来经营自己的品牌。也能直接将这十来家分店直接收入囊中,如果你卖掉,再重新做的话,说实话,我不看好。毕竟做餐饮,口碑最重要。现在红高粱这种经营模式已经进入大众视野,不说那些跟风的小店,就说你把红高粱卖掉自己重新开店,能选到比现在红高粱位置还好的店面吗?再说,你选到好的店面了,你确定能竞争的过红高粱?红高粱的口碑已经形成了,周边大部分人已经对红高粱有了直接印象,一般不会再去选择其他店吃。除非你味道一样好,价格还便宜。可是红高粱本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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