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三百零四章 出师不利_重生之穿到远古当魔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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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松了一口气,风诣之都认不出他,文轩怎会认得?应是虚惊一场。

  朱厌惊讶归惊讶,却不敢违背风诣之的命令。

  自风诣之带着莫染来到魔王宫,收复魔族不少失地,魔族上下初有了往日魔王玄霖在世时的齐心。

  但人间皆传魔神会灭世,还是有一些魔不服从风诣之的,三界一起毁灭,魔焉能存活?

  因此,风诣之灭掉了很多不服他和四处伤人的魔,引发个别魔族部落的不满。

  直到他决心攻天,各部落才齐心协力共同战天。魔族好战分子对神族的恨由来已久,自是愿意听从风诣之的差遣。

  朱厌怎么也想不通风诣之到底要干什么,好不容易把四分五裂的九黎统一,刚攻上一重天就偃旗息鼓,这一次恐怕又该动荡不安了。

  朱厌叹了一口气,风诣之的麻烦就快来了,他居然还有心思从外面捡回来一个丑姑娘,还要让他送他房里?

  他不是对圣女用情至深么?不怕圣女吃醋?

  说起来,自从风诣之来到魔王宫,便鲜少能见到圣女,按理说,圣女更有资格继承魔王之位。

  每每问起,风诣之都说不愿让圣女抛头露面,女子不该成天面对他们这些只知道打打杀杀的糙汉子。

  可这二人到现在也未成婚,不知风诣之是何打算。

  风诣之一日不和圣女成婚,统领魔族各部便名不正言不顺,各部落对此颇有微词,只是碍于风诣之的实力,皆是敢怒不敢言。

  岑暮晓并不知她将被送到哪,听朱厌的意思要把她扔到膳房,也好,去膳房后就有机会在风诣之和莫染的饭菜里加点东西,动手就方便多了。

  朱厌闪身瞬移进宫,朝着魔王宫最雄伟的一栋建筑而去。

  宫里虽干净整洁,但却有些荒凉,几乎是寸草不生。

  九黎的气候干燥古怪,要么冷到极致,要么热得不行,岑暮晓还没在这里待多久,就已感觉浑身干得快开裂。

  朱厌毫不怜香惜玉地把她往床上一丢,她的后脑勺“碰”的一下磕到床头,顿时起了一个大包。

  她捏拳忍住一剑砍了朱厌的冲动,揉了揉头,啐道:“莽夫!”

  朱厌一拱手,脸上挂着笑,语气却森然,假意好心提醒道:“阿颜姑娘别到处乱跑,王宫的魔虽不像寻常魔那般茹毛饮血,但你一个凡人在宫中行走得格外小心,当心稍不留神连骨头渣子都不剩。”

  岑暮晓翻了个白眼,摆出一副狐假虎威、无所畏惧的模样:“吓唬谁呢!也不看看本姑娘是谁让你带回来的,给你一百个胆子,你敢吃我吗?敢吗?”说着,她撸起袖子,把光溜溜、白晃晃的胳膊送到他面前。

  这个朱厌明显对风诣之有点不满情绪,所以连带看不惯她。

  看来风诣之并没有表面上那么风光,可谓是与虎谋皮,前有豺狼,后有虎豹。

  她在心里暗笑,如此一来甚好,只需她打着他的旗号行事张扬,定能引起公愤,届时她便可坐收渔翁之利。

  朱厌连忙后退几步,又忽然一顿,眼神凶狠,惊道:“你是修仙者!说,你混进魔宫有何目的?”

  岑暮晓低头一看,挽起袖子时金玉罗盘掉地上了,糟了,出师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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