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三十八章 :寻欢(1)_美女与野兽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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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逢场作戏这个词本来就是好色男人的最美丽借口。

  我承认我的确有那么几分好色,但是我却色得有原则有水平,而且我也从来不为自己好色找借口。毕竟男人嘛好色是天性,是生活必需品,就像是大米和白面一样。我好色说明我是一个感情丰富和完善的人,四大皆空那是和尚们吃不到葡萄却说葡萄酸的托词。试问从古到今哪个英雄不爱美人,哪个豪杰不喜女色。好色是天地正气的延续,是阴阳调和的动力,没有这种感情的支撑人类和动物也就没有什么分别了。

  所以好色其实是一种高雅的行为,那种糜烂不羁的作风称不上是好色,顶多算是yin荡。好色和yin荡虽然在形式上有着些许的相似,但是在本质上却有着极大的不同。举个例子你们就明白了,就拿我对叶雪的某些行为来看这种感情就叫好色,如果我不色的话又怎么可能让她感到被爱的滋味呢?而我们现在一伙人包括风哥、轮子等在内,我们现在做的这种行为就叫做yin荡,可荡可荡了!

  我们现在在干什么?我们现在……不,是他们现在正在做着一件挑战道德底线和社会以及家庭责任感的卑劣事情――嫖妓!

  我发誓,我对着伟大的马克思和列宁以及斯大林、戈尔巴乔夫发誓,这种有损我个人形象与气质的场景绝对不是我想要的。我是被骗的,我是一个可怜而可悲又可叹的受害者。打死我都不会想到风哥口中所谓的“销魂别墅”竟然是这种风月场所,烟花之地。我更没想到的是有一天我玉小溪竟然也会堕落到这种地方来,虽然我又是被动的,但是客观上我的确是出现在这里了。

  我平生最厌恶的地方就是这种挂羊头卖狗肉,表面上打着高级娱乐中心的幌子而实际上净干些肮脏龌龊的勾当。灯红酒绿的面纱下蒙着的是陈腐与堕落,纸醉金迷的内在里藏着颓废与萎靡。这里本是有钱人发骚发lang的地方,我并不是一个有钱人所以这里并不适合我。而且即使哪一天我不小心飞黄腾达青云直上了,也绝对不会染指这种藏污纳垢的地方。我是一个品位和气质都极其高雅的人,纵然降低了身份也绝对不可能和这些低俗的人类搅在一起。

  然而,然而我现在确实的确已经和这群低俗的人搅在一起了。这不是我的错,我再重申一遍这不是我的错,不是我理想意愿的。我是被欺骗和胁迫来到此地的,知道胁迫一词是什么意思吗?对,我是被这伙人贩子拐骗来的。我不知道风哥为什么突然会带我们来这种地方,大概是他的酒喝高了吧,都说酒能使人乱性,他现在的“性”已经被乱了。应该说除了我之外这几个兄弟死党的“性”都被乱了,因为只有我降服酒的份,酒这东西是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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