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731章 恰逢其时_重生宋末之山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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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此分兵,四出镇守。

  按元朝镇戍兵力分布,江南因原宋都所在,又是经济达、人口稠密地区,故置重兵戍守,由宋朝降兵组成的新附军大都驻扎在此。而华南兵力相对较弱,所以遇有反元势力崛起,元廷往往抽调江南兵力支援,以致有时江南兵力为之削弱。

  元朝军政建置中镇戍作用的突出是因为元朝在征服汉地、南宋以后,许多地方对异族统治并不认同,反抗活动不断生,加上元朝在以往所谓羁縻地区推行直接统治,引当地部族领激烈反抗;在江南地区过度聚敛则激化了当地的社会矛盾。上述情况的生使元朝的统治处于不稳定状态,因而军事镇戍对元朝统治者来说无疑是必要手段。而为加强对辽阔境土的有效控御,根据蒙古传统的分封习俗,元朝还建立了宗王出镇制度。

  所谓宗王出镇,即宗王受封某地,负责该地区镇戍征伐,并代表朝廷监临当地军政。其实这种受封并非实封,是封藩不治藩,仅取“封建之余意”。他们的主要职责在于军事镇戍。所以从名义上讲出镇宗王为镇戍区最高军政长官,但地区行政并不归其管领,行政由行省地方官员掌握。二者的分工在于,出镇宗王重在统军镇戍,而地方行政及部分治安由元朝地方官僚系统控制,正是所谓“镇之以亲王,使重臣治其事”。由此形成戍地、宗派不同的出镇体系。

  江南元军经过两次征讨琼州,讨伐安南、占城及远征日本几乎皆是由江南新附军抽调,这些战事使得新附军兵力大损,尤其是征日本就有十五万人殒命大海。而这也可以说是忽必烈有意为之,要知道探马赤军人的军需装备,主要由军户自备,不足部分由政府补给。汉军士兵的冬、夏军装和武器,由政府给,并按月放口粮,服装的不足部分、其他装备和开支,由本军户和贴户凑齐,定期送到军中。

  军户制的实行,可以保证国家有稳定的兵源,又可以维持一支庞大的军队而使政府负担不致过重。而新附军人的装备,全由政府供给,口粮每月米六斗、盐一斤,家属每月每人支粮四斗,可以说供给全是由国家财政支付,庞大的数目对于哪个国家都是沉重的负担,忽必烈便将他们当做了消耗品。多年后屯驻江南的新附军数量大为减少。

  随着对外战事的减少,忽必烈觉得江南业已稳定,便在至元二十二年,元廷将江淮、江西两行省所辖兵力进行了整编,重新编成三十七个万户镇戍各地,其中又区分为上中下三等,算下来屯驻江南的元军总数也就减少到二十余万,比之从前少了近半。

  经过整编后负担是减轻了,但是随之而来的是地广兵少的矛盾便凸显出来,唯一解决的办法就是将有限的兵力部署在重点地区,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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