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101章 听说了么?_奴隶开局的异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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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里恩斯他们的运气不错,在森林中逛了一段时间后,终于是收集到了另外四只角兔的角。

  而造成的后果是四只可爱的兔子丧生,以及里恩斯他们差点在森林中迷路。

  森林的情况很复杂,一根根大树遮蔽天空,底下还灌木丛生。

  没什么经验,想要找到几只兔子还真不容易,就算发现了,想要抓住也不是说做就能做到的事情。

  那些角兔,动作迅捷,感官机敏,一旦发现有猎手靠近就直接释放“麻痹雷击”,然后掉头就跑。

  整个过程行云流水,没有丝毫犹豫和停顿。

  不知道这套动作,到底经历了多少代角兔的牺牲才形成了这样的本能反应?

  活着不容易呀,特别是肉质细腻鲜美的角兔而言。

  在森林中,基本算是食物链底层的它们,大概也只有靠着这套本能反应,才有可能从猎食者口中保住生命。

  经过一番商量和讨论,选定一人“牺牲”后,另外两人通过围堵的方式,终于抓住了机敏的角兔。

  嗯……说抓住也不对,因为里恩斯是依靠爆发力直接冲到角兔身边,一剑斩杀的。

  里恩斯他们有些狼狈地离开了森林,回程的途中又杀死了几头魔物,取下它们的特殊材料。

  准备回去直接接取任务,当场完成。

  里恩斯他们看到有不少暗卫老人都是这么做的,家族也不在意。

  反正你只要完成任务,帮家族赚取到利益就行。

  ……

  外城区,街道上。

  走了半天路的里恩斯他们,终于是回到了城市之中。

  “等等,我去买点东西,很快就回来。”

  突然看到一家店铺的里恩斯停下了脚步,转头对另外两人说道。

  “汤姆文具店?你去那里买什么?纸笔?”

  “你要那些东西干什么?”

  哈里曼看到里恩斯准备进入的店铺,疑惑地向他询问道。

  “纸和笔能用来干什么?当然是记录了。”

  “我准备通过日记的方式,记录下每天的生活。”

  “当然,顺便也练习一下写字,免得好不容易学会写字,就因为长时间不写而忘记了。”

  里恩斯随口回应道。

  这只是随口找的理由而已。

  自认为是正经人的里恩斯,怎么可能会像马文一样写日记?

  “对了,你们要不要也买一份?”

  “就算不像我一样写日记,遇到一些有趣的东西记录下来也不错。”

  “人的记忆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靠谱。”

  “简单的记录,可以有效帮助我们更好地回忆起应该记得的东西。”

  里恩斯再次说道,说着他便走进了店铺。

  本听言,点头赞同,然后也默默跟着进入了店铺。

  “好吧,你们都准备买,那我也买好了,权当买回去练字算了。”

  哈里曼无奈道。

  最后三人在这家“汤姆文具店”各自买了一本装订的笔记本,几根羽毛笔,以及墨水。

  拿上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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