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三十二章 圣和魔_凡世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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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油腻的旗子,旗面上写“面”。

  刚好看到一桌客人离开,合欢儿毫不客气地冲过去抢占位子,在此过程中与周边人难免发生一些肢体碰触,引起邻桌的邪笑。

  且不说姿色和身材,单就合欢儿这身穿着就足够吸引眼球了,更何况在这拥挤的早点铺与人发生碰触。不过她自己一点都不在乎,美滋滋地和老板娘点了几样早点,顺便将叶飞的早点一起点出来。

  “你怎么替我点菜啊。”叶飞倒不是责怪她,只是觉得合欢儿这样做有点不礼貌,觉得她有些强势。

  “反正你又不了解当地的风土人文,负责给钱就好了,其他的事情我来做。”合欢儿摆正了身体,特别是摆正了轮廓美好的酥晕,毕竟太大了。

  叶飞觉得有些晃眼,赶紧将目光落在别处,拿合欢儿一点办法都没有。

  当年和纳兰若雪在一起的时候,纳兰若雪也是整天缠着他,缠的他好生烦恼,可是纳兰若雪在叶飞面前就像个小孩子,既说不过也扭不过,什么都听他的。合欢儿不一样,合欢儿几乎什么都不听叶飞的,让叶飞拿她没辙的同时又没有特别讨厌,给人一种说不出的感觉。

  早点铺讲究的是一个换桌率,很快他们要的几样小吃就上来了。有两碗面,两叠菜和一壶酒。

  “大早晨就喝酒?”叶飞蹙眉。

  “这叫早酒,喝不醉的。”合欢儿拿起筷子直接去取盘子里的菜,细嫩的舌头舔过嘴唇,像是已经馋了。

  那些菜叶飞虽然很少吃但是认识,是牛的内脏,用水烫过没有任何颜色。合欢儿夹了满满一筷子泡在面汤里,在她挑起汤条的时候叶飞看到,浓汤里还埋着其他什么东西。

  “就这么吃吗?”叶飞蹙眉。看汤色平淡,内脏也没有调味,如此吃法未免过于清淡了。

  “很鲜的,很好吃。”合欢儿自顾自地吃起来,吃相非常爷们。

  “汤下面的是什么。”叶飞没着急动筷,转而问道。

  “脑子和肺!牛身上的,非常提味。”

  “我就感觉一进店有股腥膻味,原来是它们带来的。”叶飞不禁鄙夷,“你的口味未免太重。”

  “牛脑和牛肺都很珍贵的,当地人都是用它们招待贵客,你尝尝,真的很好吃的。”

  “还是算了,我怕自己反胃。”

  “叶飞,你这样很不礼貌的!”

  “你怎么这么多规矩。”

  “本来就是嘛,你连尝都没尝过。”

  “那好,我试试看。”虽然不太愿意,虽然已经辟谷,叶飞还是决定尝试一下,毕竟两人一起吃饭自己一筷子不动,确实不礼貌。

  他学着合欢儿的样子,先是夹了碟子里的内脏泡在热汤里,然后翻起汤条和汤条下面的牛脑和牛肺,混在一起吃。

  “呕!”刚吃了第一口叶飞就顶不住了,他这辈子为了填饱肚子吃过不少稀奇古怪的东西,但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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