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土司的一员,也出力甚多。
不出力怎么办?
难道去给缅人当狗吗?
于是哪怕与满清有血海深仇,在满清和缅甸之间,居住在清缅之交的桂家人敏家人,还是选择了满清,但这种选择,对于杨维兴来说,是有些痛苦的。
“阿爹!你说吴家少爷为什么要请我们去吃肉喝酒?他吴家的钱真的用不完吗?”
一个身材雄壮,但是肤色稍黑的年轻人如同猿猴般的在树林间穿梭,人还没到,声音就到了。
杨维兴的脸上浮现出了慈爱的神色,这个年轻人就是他的长子杨有根,虽然今年还未满十九岁,但已然是科干山有名的好少年了,一把弯刀,一张硬弓,在山林里就算十个人也敌不过他。
“吃吃吃!就记得吃!肉吃不够,酒喝不够的嘛?”
杨维兴咕嘟咕嘟的吸了一口烟,随后笑骂了起来。
只是脸上虽然是在笑,但杨维兴的内心是苦涩的,兴达户土地贫瘠,哪来的多余粮食去酿酒,也就能偶尔弄些猴儿酒(野果酿酒)解解馋,上好的高粱酒甚至米酒,要等过年才能喝上一点。
这要是还在昆明城。。。!
唉!
想着,想着,杨维兴的眼神就黯下去了,昆明是回不去了,就连心里还想着大明的,也只有他了。
比如面前他的长子杨有根,就对大明已经没了什么感觉,也不知道昆明到底有多繁华了,他已经成了一个真正的兴达户人。
而不像杨维兴这样,还把自己当做外乡人,没有把兴达户当做自己的家。
“少操心,不管吴家少爷要说什么,咱们就只管吃肉喝酒,其他的一概不听就行!”慢悠悠抽完了水烟,杨维兴开口说道。
一听自己老爹这么说,杨有根顿时就高兴坏了,在兴达户吃肉不难,山上野物多,顺便整点也有肉吃,可野味腥味都大,兴达户连盐都金贵呢,就更别提其他的调料了。
而没有调料压味,啃一口肉,那个腥臊味道,别提多冲了!
还是家养的猪羊好吃,吴家少爷那么有钱,煮的肉必然是盐巴花椒八角陈皮都有,可要好好吃一顿。
“木娃子,你带着狗娃子他们就在城外,老子我在城内立着咱们的大旗,旗不倒我就没事,要是旗倒了,你们就冲进来杀他娘的!”
杨维兴有对着一个穿着黑衣服的男子说道。
木娃子顿时就不乐意了,他嘟着嘴看着杨维兴。
“杨大伯你们去吃肉喝酒,我们可就吹冷风了!”
杨维兴正要发怒,一旁的杨有根赶紧走过去拍了拍木娃子的肩膀。
“放心吧!大哥记着你呢,到时候给你带个大蹄髈,再给你灌一壶好酒!”
“真的?”木娃子眼睛都亮了,他看着杨有根咽了一口口水。
“大哥,那你可一定要记得,千万不能忘记了!”
。。。。。
琅南塔,这个靠近中国云南勐腊地区的边境小城,今天突然出现了一群身穿奇怪军服的军人。
带队的一个从安南来的汉人。不但要求统治琅南塔的琅勃拉邦王苏林亚翁,提供饭食和饮水,要要求苏林亚翁王同意他们在此驻扎,方便他们接一些人去安南。
这可太气人了!
苏林亚翁二世王给气坏了,暹罗却克里王朝天天来欺负人就算了,至少人家还是派了上万大军前来,你这五百人也想来骑到老子脖子上当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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