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七百一十一章 律法的真谛_唐朝小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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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

  长孙延点点头道:“这就是我弄不明白的地方。”

  韩艺道:“其实我强调是必须具有价值的交换,但不要求完全对等。”

  长孙延一愣,道:“那我爷爷说的那种情况还是有可能发生啊!”

  韩艺道:“当然会,想要完全阻止是不可能的,律法只能保证尽量公平,但是无法让每个人都变得一样聪明,因为人的天资是有高低之分的,我做买卖因为签下一纸契约而亏了钱,你说该怪我自己蠢,还是怪律法没有照顾我呢?”

  长孙延道:“难道我们任由那些地主依靠这神圣的君子契约去欺诈那些农夫的田地么?”

  韩艺笑道:“你是说欺诈,那么理应归于欺诈法里面,不能归于神圣的君子契约,这是两回事,但是律法必须是想通的,我们可以将完全不对价的契约定义为诈骗,然后再在神圣的君子契约加上一条一切违法的契约将被视作为无效契约。”

  “对呀!”

  长孙延眼中一亮,道:“如此便可相互补充。”说着又向韩艺激动道:“你就别藏着了,全说出来吧。”

  “这就是我今日来的目的!”

  韩艺一笑,将自己做的功课一一告诉了长孙延,其实这都是从后世的契约法借鉴来的,主要就是规范契约准则,因为古代是民从私契,用民间自己定义的契约法来约束百姓,每个村子的契约都不一样,规范以后才能全国普及,不可能拿着张村的契约普及全国,鬼知道张村是一个什么情况。

  其中韩艺还着重说到的一点,那就是利息,因为唐朝律法官府是不追讨任何利息的,但是这不符合商业原则,没有利息的借贷是市场经济的绊脚石,借钱就应该付利息,这才符合商业原则,货币货币,币也是货,借贷无非就是在卖币,不赚钱谁会借。但是必须得预防高利贷,韩艺当然是建议朝廷明文规定利息的限度,超过利息的限度,是属于违法的,这一部分利息是不具有法律效应的,并且放高利贷者还得视情况而商酌是否要付刑事责任。

  韩艺一边说,长孙延就拿笔一边记,其实他的记忆力也是非常超群的,但是他对律法要求非常严格,必须记下来。

  约莫过得半个时辰,韩艺才说完,轻出一口气,道:“这就是我肚子里面所有的货。”

  长孙延听得非常入迷,如今也才醒悟过来,看了眼自己写的资料,不禁满眼震惊之色,纳闷的朝着韩艺道:“韩艺,这---这你都是从那本书上看来的,我好像不记得有那些书写过这些内容。”

  韩艺笑道:“这是我自己的亲身体会。我家以前也借过高利贷,而且被地主欺负,当时我就很委屈,我觉得这很不公平,我就会想要怎样才能算是公平呢?长孙公子,书上关于律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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