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四十五章 阻止战争_燃烧的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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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次日,印度国防部宣布,将向锡亚琴冰川增派地面部队。

  这下,问题变得更加复杂了。

  虽然印度与巴基斯坦都没有宣布将开采锡亚琴冰川的矿产资源,但是双方都担心对方率先开动,从而侵吞本国资源。

  矿产在地下,谁也不能保证在开采矿脉的时候不会越过军事分界线。

  三月一日,巴基斯坦总统沙米尔紧急访问北京,随行的总参谋长卡拉瓦上将提出尽快交付第一批FC-25战斗机。

  因为早已签署了合同,所以中国不可能一直把战斗机捏在手里。

  三月二日,首批十二架FC-25在巴基斯坦空军飞行员驾驶下,经叶城空军基地,飞抵白沙瓦空军基地。

  次日,另外二十四架FC-25也交付给了巴基斯坦空军。

  离开北京之前,卡拉瓦拜访了黄峙博,提出在二零二三年初,接受第一批FC-30战斗机。

  虽然黄峙博答应了下来,但是能否及时交付还是一个未知数。

  按照试飞安排,J-22要到二零二三年五月底才能完成全部测试工作,在二零二三年十月定型量产。

  如果提前十个月交付,巴基斯坦空军只能获得小批量生产型。

  如果J-22的试飞工作进展顺利,不需要在量产前做大改动,问题还不大,可以在装备后进行系统升级,达到正式量产型的标准。如果试飞工作遇到麻烦,需要进行改动,就无法提前交货。

  巴基斯坦很积极,印度也很积极。

  三月五日,印度总理对华盛顿进行了正式访问,随行人员包括国防部长、总参谋长与三军司令。

  在华盛顿,印度提出的第一个要求就是尽快获得F-22I与F-35I战斗机。

  只是,印度与美国的关系,肯定比不上巴基斯坦与中国的关系。

  按照计划,第一批十二架F-22I将在二零二二年底交付,第一批十二架F-35I的交付日期为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印度要想提前获得这些战斗机,就得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一笔高额费用。

  名义上,这笔钱不是给美国的,而是给其他国家。

  因为F-22与F-35是“国际战斗机”,前者已有八个海外用户,后者的使用国更是多达十四个,所以在排产的时候,洛马公司必须严格按照执行合同,如果为了印度,延期向其他用户交货,得支付合同违约金。

  这笔钱,肯定得让印度掏腰包。

  显然,在中国这里,巴基斯坦不会受到如此刁难。

  在总理访问华盛顿的时候,印度外长也飞赴莫斯科,向俄罗斯当局提出抗议,即中国向巴基斯坦出售FC-25,侵犯了俄罗斯的专利技术,俄罗斯应该出面制止,让中国终止这笔军火贸易。

  印度外长得到的答复很明确:俄罗斯无能为力。

  虽然FC-25的基础是J-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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