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四十三章 格斗战斗机_燃烧的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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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零年左右又进一步提高到了十五G。受材料等技术限制,十五G基本上是抗荷服的极限了,如果要继续提高过载,只能在飞行员身上下功夫。

  当时,成飞率先提出“抗荷座舱”概念。

  说得简单一点,就是通过全密封增压式座舱,取代抗荷服,更大限度的提高飞行员短时抵抗高过载的能力。

  问题是,这么做的代价太大了。

  以二零三零年左右的技术,“抗荷座舱”至少会使战斗机增重二百五十公斤,而且成本高得吓人,比如必须用整体弹射逃生系统取代弹射座椅,因此不管是战斗机性能、还是制造成本都无法承受。

  最终,中国与美国都在飞行员身上做文章。

  当时,中国采用的办法是通过药物刺激,在短时内提高飞行员的抗荷能力,并且使其整合到抗荷服中。在二零三一年的测试中,这套系统曾经使飞行员在二十G的过载下坚持了十五秒。

  美国的做法更加直接:为飞行员提供用于抵抗高过载的生命维持系统。

  核心是一套心脏助力器,即通过增强飞行员的心脏功能,在高过载的情况下仍然能让血液进入大脑。

  与抗荷服结合使用,也能使飞行员在短时内的抗过载能力达到二十G。

  可以说,二十G是第五代战斗机格斗机动性能的基本标准,也是衡量第五代战斗机的主要性能指标。

  这样一来,空战武器成了新的问题。

  从理论上讲,空对空导弹、特别是格斗导弹的最大机动过载必须达到战斗机的三点五倍才有可能击落战斗机,而在实战中,往往需要达到战斗机的五倍,才有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把握击落战斗机。比如在第四代战斗机的机动过载普遍为九G的情况下,几乎所有第四代格斗导弹的机动过载都在四十五G以上。

  如此一来,在第五代战斗机的机动过载能够达到二十G的情况下,第五代格斗导弹的机动过载就得达到一百G。

  从理论上讲,任何依靠气动面控制的飞行体都不可能达到一百G的过载。

  也就是说,格斗导弹必须采用矢量推力控制技术。

  虽然矢量推力控制技术不是什么难题,早被第四代战斗机普遍采用,在第四代格斗导弹上也得到了广泛应用,但是随着机动性能提高,导弹的弹体强度也得提高,而一百G的过载要求已经超过了现有材料的极限。

  说得直接一点,在保证其他性能不降低的情况下,很难用现有的材料制造出过载高达一百G的格斗导弹。

  美国最先研制第五代格斗导弹,而得出的结论是,除非把最大射程减少到五公里,不然就得投入巨资研制新材料,而且谁也不能保证能在什么时候拿出成果,也就无法保证第五代格斗导弹与第五代战斗机同时服役。

  中国的理论研究也得出了类似的结论。

  事实上,在格斗导弹的最大射程仅有五公里,而实际射程肯定不足两公里的情况下,已经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要知道,第四代格斗导弹的最大射程普遍在二十公里以上。

  只有达到这个级别,才能保证对五公里内的敌机进行尾追攻击。

  结果就是,在第五代战斗机上,中国与美国都高度重视早已被人认为是鸡肋的航炮,而且均把重点放在了电磁速射炮上。只是战斗机不是战舰,能源系统不可能做得很大,也就极大的限制了电磁速射炮的作战应用。

  只有一点非常明确,即中美的第五代战斗机都以格斗性能为主。

  受此影响,第五代战斗机又被称为“格斗战斗机”。(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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