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一百二十六章 多种手段_燃烧的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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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整了造舰计划。当时能做的,就只有压缩商船的建造规模,让几家主要的造船厂集中力量建造战舰。

  最初,牧浩洋的提议受到了国务院的坚决反对。

  原因很简单,战舰存在的主要价值是夺取制海权,而夺取制海权的目的是让中国的商船能够自由安全的在海洋上航行,如果连商船都没有了,制海权又有什么意义,舰队又有什么存在的价值?

  要知道,在开战后的头半年内,中国损失了百分之十一的商船,绝大部分是在印度洋上被美国潜艇击沉的。由此产生的结果就是,到二零五三年六月份,中国的商船总吨位已经比战前降低了百分之八。

  虽然从总量上来看,影响还不是很大,特别是在伊朗参战之后,大陆战场连成一片,铁路运输填补了海运的空缺,但是战争期间的运输量本来就比和平时期大得多,损失的海运力量已经对同盟集团的经济产生了影响。别的不说,当时囤积在波斯湾各大港口里的货物超过了一亿三千万吨,主要是化肥等化工产品,而中国国内的农业工厂储备的化肥只够维持三个月。

  由此可见,海运得不到恢复,经济迟早要出问题。

  结果就是,国务院坚决反对降低商船建造量,而且要求相应的提高建造数量,以填补战争损失。

  为了这件事,牧浩洋费了不少力气。

  首先,他请杜小蕾亲自出面去联系几个造船能力雄厚的盟国,比如马来西亚、越南、印度与泰国,让这些国家加快商船的建造速度,以便弥补中国缩小商船建造规模所产生的负面影响/

  其次,他以战争部长的身份,向黄瀚林提出,无条件的征用扣押的敌对国船只、以及有条件的征用中国港口内的中立国船只。虽然黄瀚林不大同意征用中立国船只,但是牧浩洋提出了一点,即美国已经在征用中立国船只了。最终,黄瀚林做出了让步,只是要求杜小蕾首先与被征用船只的所有国进行外交谈判,争取使征用合法化。只是不管谈判结果如何,从二零五三年十月一日起,所有进入中国港口的中立国船只都将有条件征用。准确的说,应该是战时租用,即在战后归还,并且由中国政府承担因战争导致的所有损失,而被征用船只上的海员有自主选择权。

  最后,就是增强船队的护航力量。事实上,这与前面提到的征用商船有关,即建立更加完善的护航体系。当时,牧浩洋向杜小蕾做出承诺,在年内把商船的出航损失率降低百分之五十。为了兑现这个诺言,在接下来的几个月内,中国海军不但把十二艘快速集装箱货轮改装成了护航航母,还额外采购了三百多架倾斜旋转翼反潜巡逻机,并且临时征召了一万多名海员。只是,这些护航手段都没有发挥良好的效果,商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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