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模特儿第N次_虚拟的十七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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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俗定义是:捐出自己尸体,给学医的学生们千刀万剐。

  模特儿说,我也要。

  朱仑说:「我也要。」我问你也要什么,她说也要学我,捐出做「大体解剖」。我说不要吧。为什么?这么漂亮的身体,我希望只有我看。她说解剖前泡在药水里,尸体已经不漂亮了。我说我不希望你死后不漂亮,虽然,我看不到了。她说尸体怎么办,我说标准处理方法是火葬啊。她说她有点怕火。我说死了还怕火吗?她说要问问圣女贞德看。

  我说贞德已经烧糊涂了,我介绍你问另一个吧。

  朱仑问是谁。我说:「他是十六世纪的宗教改革家Jers(约翰·罗杰斯),他因为演说反对天主教,骂了教皇,被抓起来,用火刑烧死了,那是一五五五年。」

  「这人我知道。但十七世纪还有一位同名的Jers,也是牧师,也被抓起来,不过没有挨烧。」朱仑展现了博学。

  「所以,Jers有两个,一个挨烧的、一个没有。」

  「我想起JohnHolmes,uncleofOliverWendellHolmes,wasonhisdeathbedwhenanursereacheduhecoverstofeelhisfeet.ShewhisperedtorelativesthatHolmesstillliver:“Nobodyeverdiedwiththeirfeetwarm”.Holmesopenedhiseyesandmadehisfinalpoint:“Jersdid.”(奥立佛·霍姆斯的叔公约翰·霍姆斯临终时,一位护士把手伸5230.到床单下,摸了他的脚,然后对床边的家属说:「没人死了脚还是热的。」这时霍姆斯睁开眼睛,说出他临终遗言:「约翰·罗杰斯就是热的。」)这位美国大法官的叔公可真有幽默感。一个人临死前头脑还这样清醒、还能纠正护士错误,死得多漂亮啊,我盼望我也有漂亮的死。」

  「你可能死得比他更漂亮。」我神秘的说。

  「怎么个死法?除非当时你在我身边。」

  「在身边不如在身上。」我严肃的说。

  朱仑静静的,好久不说话,「我能理解你会给我一个快乐的死。」她最后说。

  「我们还是谈霍叔公吧。」我说。

  「令人奇怪的是,这位约翰·霍姆斯为什么不举圣女贞mark/mark德做例子,那不是更容易使人听得懂吗?」

  「贞德被烧死在一四三一,约翰·罗杰斯被烧死在一五五五,晚了一百二十四年,你说得对var/var,举例该举贞德,但贞德是女的、贞德是法国人、贞德名字是Jeanned’Arc,又没有Joh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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